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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公寓治安防火制度
1.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,个人贵重物品要及时登记,不得在寝室存放现金,出入寝室要锁好柜和门。
2.外来人员到寝室访友必须在值班室登记,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访友。
3.不准乱窜寝室和留宿外人。
4.严禁吸烟、喝酒,禁燃明火,不准擅自接、用电和使用电热设备。
5.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品。
6.禁止学生及外来人员从事经商活动和传销活动。
7.禁止赌博、打架、斗殴和其他非法活动,妥善处理好学生间发生的各种纠纷和不安全问题。
8.不准挪用和破坏消防器材及公共设备。
9.公寓值班人员要坚持对各种安全设施做到每日小检查,每周大检查,预防治安和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10.公寓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,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应急疏散方案,遇有险情及时有效地组织学生疏散,随时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无阻。
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
2008年3月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