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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事处是负责学校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能是:
一、根据国家外事工作方针、政策及法规制定学校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。
二、建立和保持学校与国外大学、教育机构和有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。
三、聘请、接待、管理来自世界各国到学校长短期访问和教学的专家和教师。
四、协调全校外事活动,签定并监督、实施学校与外籍教师的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条款。
五、负责上级部门委托的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工作。
六、结合教学、科研实际开发国际交流合作项目,巩固发展已有合作关系。
七、负责对外联络合作业务,完成招收外国留学生工作。
八、负责我校留学生的汉语教学和日常生活的管理工作。
九、承办向国外派送中国留学生,并进行相关的事务处理及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学校对外(国际)宣传策划,资料编撰及翻译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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